1、序文與條款
■ 序文
本使用條款(以下稱「本條款」)為使用此服務(含應用程式,以下稱「本服務」)之客戶(以下稱「客戶」)與株式會社CYBIRD(以下稱「本公司」)間,針對使用本服務訂定之相關規範。
客戶若未同意本條款內容,即無法使用本服務。客戶若使用本服務即視同同意本條款內容。
■ 關於Android廣告ID
※在“GooglePlay”中使用本服務時,適用本專案《關於Android廣告ID》。在“GooglePlay”中使用本服務時,請先同意本項目後予以使用。
就Google Inc.發行的客戶Android廣告ID(以下稱“廣告ID”)客戶同意下列各事項。
① 本公司將客戶的廣告ID和與本公司或本公司委託的廣告代理商獨自發行的管理ID及持續性的設備ID(例如:SSAID、MAC 地址、IMEI等)予以綁定。
② 客戶通過Google Inc.規定的方式重置客戶的終端時,將重置前的客戶的廣告ID與重置後的新廣告ID予以綁定。
③ 本公司或本公司委託的廣告代理商使用客戶的廣告ID對客戶進行廣告顯示或進行推送廣告有關分析。
■ 致未成年者
未滿20歲者須經法定代理人(親權人等)同意本條款,方可使用本服務。
未滿15歲者務必由家長(爸爸、媽媽)陪同一起進行包括同意本條款(這篇文章)在內之所有本服務相關程序。
未成年者若使用本服務,視為已獲得法定代理人(親權人等)同意。
本公司得限制未成年者使用本服務部分內容。
■ 條款之適用範圍
本條款適用於任何使用本服務之客戶。客戶使用本服務時必須遵守本條款。
除本條款外,就本服務之提供與使用所個別訂定之使用條款、守則及本公司隨時公布之各種決策或通知皆視為本條款之一部分。如上述個別訂定之使用條款等內容與本條款內容相異時,於相異範圍內,該條款之內容應優先於本條款內容適用。
■ 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得不經客戶事先同意,或未事先告知客戶,隨時追加或變更(以下稱「修訂」)本條款內容,且客戶同意此規範。
本條款經修訂後,使用本服務相關條件以修訂後之本條款為準。
2、本服務與使用本服務
■ 使用
本服務僅授權客戶使用,並非轉讓予客戶。
本公司以客戶同意本條款為前提,僅授權客戶僅於一台機器內以非營利目的引進與使用本服務(不含原始碼與目的碼),且此使用權為非獨占且不可轉讓之受限權限。
客戶使用期間自客戶首次使用本服務日起,至客戶停止使用本服務或本公司終止本契約止,以兩者中孰先屆期者為準。又,客戶若欲規避本服務之防盜拷措施時,本公司將立即終止客戶之使用權。
■ 本服務之資料
本服務所含所有資訊、程式及軟體、商標、商號,或附隨其等之所有技術相關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發明專利權、新型專利權、商標權、設計專利權、know-how、營業秘密與著作權等一切權利。以下稱「智慧財產權等」)及包含相關使用權、管理權限在內之其他權利,皆歸本公司或授權本公司使用之第三人所有,不歸屬於客戶。
關於客戶於本服務中自行累積、儲存之資料,客戶不具任何智慧財產權或請求權。
客戶上傳至本服務之資訊(包含留言板投稿等),已視同授權(係指於全世界不定期限、無償且非排他性之授權)本公司於本公司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含本服務在內,本公司營運之行動裝置網站、電腦網站及其他所有相關媒體)範圍內使用該等資訊之權利(包含複製、公開傳輸(包含使可被傳輸)、改編、翻譯、再授權)。且客戶不得向本公司行使著作人格權。
若客戶透過本服務上傳之資訊造成本公司蒙受損害時,該客戶必須依本公司請求,對本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
■ 本服務資料之刪除
關於客戶於本服務中累積、儲存之本服務相關資料等本公司持有之任何資料(包含本服務、遊戲資料,以下本條中稱「資料」),其相關處理事項除本條款外,亦須遵守個別條款。
本公司就前項之刪除、變更及移動不負任何責任。 資料消失時無論有無可歸責本公司之事由,本公司不對任何人負任何責任。
於符合以下任一情況時,本公司得不事先告知客戶,自行刪除、變更或移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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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之資料超過本公司規定之資料容量限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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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內容違反本條款或個別條款規定之禁止事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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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本服務營運與維護管理上判斷有其必要性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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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自行判斷為有礙本服務營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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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判斷為不當之資料傳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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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終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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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本公司判斷有其必要性時
■ 本服務內容之變更、中斷與中止
本公司經本公司裁量,可不事先告知客戶,隨時變更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此外,本公司就客戶因本服務內容變更所生之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本公司可不事先告知客戶,中斷或中止本服務之全部或部分內容。
發生以下任一情形時,本公司可不事先告知客戶,暫時中斷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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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或緊急維護本服務用設備等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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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震、水災、海嘯等天災導致本服務無法營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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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火災、停電或其他意外事故導致本服務無法營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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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戰爭、糾紛、革命、動亂、暴動、騷亂、勞動糾紛等導致本服務無法營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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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營運或技術上經本公司自行判斷為必須暫時中斷本服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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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令與行政機關等指示或命令,必須中斷本服務全部或部分內容時
■ 投稿功能(包含具備投稿功能、圖片投稿功能之服務)之使用
※本服務中若具備「投稿功能」時,即適用本項目「投稿功能之使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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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若發現其他客戶之投稿牴觸本條款規定時,必須向本公司報告。本公司就客戶報告內容,經判斷為牴觸本條款規定時,將於24小時內刪除該投稿內容並告知投稿者或刪除其註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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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於本服務內之留言板投稿各種資訊時,應遵守本條款「2. 本服務與使用本服務>本服務之資料>3」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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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中若具備「投稿功能」,且客戶使用本服務之投稿功能時,客戶不得投稿以下各款規定事項之相關資訊(文字、聲音、插圖、照片、影片等所構成之各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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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等可特定個人資訊或有其疑慮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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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公序良俗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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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相關資訊、包含違法內容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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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營利為目的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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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中傷第三人或侵害其名譽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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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他人著作權或侵害其他權利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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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宗教活動與政治性宣傳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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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本服務營運與使用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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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法令或可能違反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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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判斷為不符合本服務營運方針之資訊
4. 本公司發現留言板投稿內容包含前項規定之投稿禁止事項時,經本公司判斷將採下列任一處理方式。惟本公司並不負投稿資訊之監視責任與刪除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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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客戶直接刪除該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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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該投稿客戶使用投稿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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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客戶之註冊資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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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如該投稿之內容涉及犯罪、生命危險時,向警察局等政府機關報告
■ 點數功能
※本服務中若具備「點數功能」時,即適用本項目「點數功能」規範。
本服務中若具備「點數功能」時,本公司將依本公司判斷或遵照另於本服務內或本服務官方網站訂立之規定,發放點數予客戶。客戶受領之點數不得轉讓予第三方。
客戶必須消費受領之點數,方可使用本服務內提供之服務,詳細內容(包含點數有效期限、發放方式等項目)將於本服務內或本服務官方網站另行規定之。
以下情況所有點數將自動失效。
客戶停止使用本服務時
客戶喪失使用本服務之資格時
其他情形,如客戶違反使用條款時等
3、相關費用
■ 使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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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服務時,部分項目必須付費使用。使用費用與支付方式會依服務內容而有所差異。本公司將於本服務內或本服務官方網站規範使用費用與支付方式之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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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可隨時變更使用費用或支付條件,其變更要旨及內容將刊登於本服務內或本服務官方網站以告知客戶。客戶為能及時知悉該告知內容,應定期查看本服務內或本服務官方網站刊載之使用費用及支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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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本服務內或本服務官方網站刊登變更告知時,變更之使用費用或支付條件即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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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客戶不同意依第2項規定變更之內容,客戶隨時可辦理中止使用(解除安裝、停止使用、退出會員等)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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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必須預付所有使用費用,已支付之使用費用除本公司另行表明同意或通知外,一概無法退還。客戶必須支付使用本服務時產生之費用(包含糾紛等產生之不確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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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各種付款服務支付時,客戶必須遵照另行指定之付款服務公司所定支付條件等規定進行付款。客戶與提供付款服務之公司間,於使用費用上產生疑慮與糾紛時,必須由該當事人雙方處理解決之,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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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直接發放使用費用等相關收據、通知書等予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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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理解即使因本身使用之通訊服務(無論為付費或免費)中斷或瑕疵,造成無法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亦不退還本服務之使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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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解除權規定:
消費者得於開始遊戲後七日內,以書面告知企業經營者解除本契約,消費者無需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
前項情形,消費者得就未使用之付費購買點數向企業經營者請求退費。
■ 費用負擔
客戶使用本服務時,須承擔自我責任並自費準備所需之硬體、網路環境與其他一切相關事項。
客戶除理解前項規定外,亦必須同意承擔通訊費用、網路費用、電費及其他使用本服務時所需費用。
4、使用註冊與帳號密碼相關事項
■ 使用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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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服務中部分服務前必須完成註冊。欲使用本服務者,必須依本公司訂定之方式向本公司申請使用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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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本公司審核同意後,客戶方可取得使用本服務之資格。如使用註冊申請之審查結果經本公司判斷為不合適時,本公司得不同意該申請。
■ 帳號與密碼之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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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本服務時,部分內容須備帳號及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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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使用該服務時,輸入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人發行之帳號與密碼(以下此帳號與密碼統稱為「本帳號等」),即可登入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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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不應將本帳號等供他人使用,或與他人共用,並且無論自用或他人使用,客戶皆應負起任何管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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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客戶藉本帳號等使用本服務一事,無論此行為是否由其本身所行,客戶皆必須負起相關責任(以本帳號所進行本服務之所有使用行為,均視為客戶本人所進行之行為,客戶應負擔所有使用費用與其他相關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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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遺忘自己設定之密碼時,必須立即告知本公司,並遵從本公司之相關指示。
■ 取消使用資格及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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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客戶符合前項任一事項,導致本公司蒙受損害時,該客戶必須全額支付損害金額予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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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判斷同一客戶持有複數帳號時,可立即中止其所有帳號使用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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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本條規定之處理事項時,本公司無任何義務歸還已收取之本服務相關使用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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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符合以下任一事由,或經本公司判斷有其疑慮時,本公司可不事先告知或催告,立即直接取消或中斷客戶之使用資格。同時本公司將視其為退出會員之客戶。本公司不就上述判斷對任何人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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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礙本服務營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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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或竄改使用本服務取得之資訊時,或散布此些資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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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本條款訂定之客戶義務、禁止事項與其他依本條款或個別條款規定之相關事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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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損本公司信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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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確定客戶資訊填寫不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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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因故意或過失而遺失本身之帳號及密碼,導致使用本服務之際產生損害或遭第三人用於不法行為等情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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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確認過去曾取消該客戶之資格,或暫停其資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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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各項本公司規定之本服務相關使用規定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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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本公司判斷該客戶不適合使用時
5、客戶資訊
■ 客戶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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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事先同意客戶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可能會通過本服務之內容取得客戶資訊(指可以從客戶裝置取得之客戶所使用裝置相關資訊中,使用IP位址、ID、密碼、產品識別碼、Cookie技術生成的識別資訊、製造商、型號、所在地、廣告可顯示時間與尺寸、通話、網頁流覽、程式使用等履歷、位置資訊、其他保存在終端上的照片、程式資料、電話簿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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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客戶資訊與客戶使用本服務提供之資訊,本公司須經客戶同意,方可公開資訊予第三人。惟本公司為履行相關法律義務所必要時,經法院、檢察廳、警察、律師公會、消費者中心或準此之機關或其他團體及個人依相關法令或規定要求而提供及公開客戶資訊時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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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不得就本公司以本服務內客戶建立之資料(遊戲角色名稱、暱稱等)進行宣傳及廣告一事提出異議,或為其他請求。
■ 個人資訊之處理
客戶個人資訊相關處理適用本公司之「隱私權政策」。
■ 資訊之閱覽
關於客戶藉本服務刊登、提供、公開之資訊及資料,與其他客戶間相互傳送、交換等資訊、資料等,本公司經相關裁量後判斷認為必要時,可自由閱覽之。
■ 本服務內之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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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中可能內建顯示服務內廣告(此廣告為本公司或第三人提供之廣告,將隨時會上傳至客戶使用之裝置,並於客戶使用該裝置時變更廣告內容或透過推播告知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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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使用本服務時,本公司或提供服務內廣告之業者,為確認廣告之顯示情況與該廣告之顯示功能,可能使用自客戶裝置取得之客戶資訊或所使用裝置相關資訊(IP位址、產品編號、製造商、型號、所在地、廣告顯示時間與尺寸等)。並以無法特定客戶個人資訊之方式,發表廣告顯示總數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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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廣告之相關交易(就服務內廣告刊登之商品,相關廣告主與客戶間從事之任何交易),廣告主與客戶必須負起相關責任,本公司不就廣告內容或該交易負起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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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若使用本服務,即視同接受服務內廣告。(無法接受服務內廣告者,請勿使用本服務)
6、客戶之義務
■ 客戶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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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不應將使用本服務之際,產生之異常問題情況、回傳異常問題之方式、至修復為止之期間、過程與任何修復作業、領受之帳號及其對應之密碼等,與本服務相關之任何資訊告知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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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必須遵守本條款,客戶若違反本條款規定,並致使本公司蒙受損害時,必須賠償相關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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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使用本服務期間發現軟體異常問題,或因操作環境造成之異常問題時,必須依本公司規定之方式向本公司報告,協助改善軟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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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判斷客戶有違反本條款規定或有其疑慮之行為時,客戶必須儘速協助本公司或遵照本公司之相關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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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經本公司或其他用戶通知有該當本條款或個別條款所定禁止事項或有其疑慮之行為時,客戶應立即停止該行為。
■ 客戶之自我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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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使用本服務與透過本服務進行之任何行為與其結果,客戶必須負起所有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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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使用本服務時必須承擔自我責任,或使用本服務之際造成他人或本公司蒙受損害時,必須承擔自我責任並自費補償該損害。
■ 禁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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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各項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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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客戶持有之資格與第三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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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客戶所持有之關於本服務之權利向第三人轉讓、移轉、出售、變更名義、設定質權或為其他供擔保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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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本服務中取得之遊戲內貨幣、道具或現實世界之金錢等,與現實世界流通之貨幣或其他服務中獲得之道具交換,或透過網路拍賣等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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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取得本服務內之道具等,而重複進行本服務之安裝與解除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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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本公司或他人著作權、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之行為或有其疑慮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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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他人財產、隱私或肖像權之行為或有其疑慮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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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侮辱或誹謗中傷他人之種族、宗教、性別等,或毀損他人名譽或信用之行為,亦或騷擾行為(本公司判斷為攻擊特定人物或團體,造成其精神痛苦之行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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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詐欺等犯罪相關或可能相關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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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輸或公開猥褻、虐待兒童相關圖片、文字等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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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多層次傳銷或相關推銷之行為,亦或類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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竄改、刪除可連結之本公司或他人資訊相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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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裝為他人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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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裝為本公司董監、員工或本公司指定之客服人員相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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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選舉的事前活動、選舉活動或類似之行為及牴觸公職選舉法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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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宗教活動或類似之行為,亦或勸誘他人加入宗教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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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政治活動或類似之行為,亦或勸誘他人加入政治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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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他人廣告、宣傳、推銷之行為,亦或妨礙他人傳送接收資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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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寄連鎖信之行為、委託轉寄之行為或依委託轉寄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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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不法連結、寄送大量資訊等至他人設備或營運本服務所需設備等,妨礙本服務營運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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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讓本公司無法順利運行之程式獲取自我利益或造成他人蒙受損失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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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他人伺服器使用與本服務相同或類似服務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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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輸或使他人可能接收病毒等有害電腦程式等或垃圾郵件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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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本服務相關之程式,製作、散布、使用逆向工程、解析、工具程式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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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終端裝置製造商不允許之方式變更、改造終端裝置後使用本服務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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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他人或本公司間信賴關係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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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義務依法向主管機關等進行申請、取得許可或認可等程序時,未履行該程序或其他違反該法令,亦或有違反疑慮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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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本人同意或以詐欺手段,蒐集、公開他人個人資訊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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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各款規定內容外,任何違反法令、本條款或公序良俗之行為,或毀損本公司信用或侵害本公司財產之行為,亦或造成他人或本公司蒙受損失及造成其他客戶困擾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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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執行符合上述各款任一規定行為之資料等,以助長該行為為目的張貼其連結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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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本公司判斷為不合適之行為。
7、其他
■ 客戶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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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Barcode FootBa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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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尤其禁止以下各款訂定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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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終端裝置初始化」或「使用特殊工具竄改應用程式」,重複註冊本服務(重複創立帳號)或於同一終端裝置上重複進行「會員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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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違反前款規定之其他客戶間,進行異常眾多之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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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違反本項第(1)款規定之行為
8、一般條款
■ 免責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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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若未依本條款規定辦理客戶資訊變更申請而蒙受相關損失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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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無法保證可在本服務提供期間,永久、持續性保存客戶於使用本服務期間累積、儲存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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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帳號與其對應之密碼遭他人使用致使該客戶或他人蒙受損害時,無論該客戶有無故意或過失,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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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保證任何本服務內容、提供予客戶之資訊、客戶儲存資訊內容之正確性、可用性,亦不保證在本服務中完全、正確顯示前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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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使用本服務期間,若他人向該客戶洽詢、投訴等時,或客戶對他人有所要求、疑問或投訴時,須承擔自我責任並自費處理解決之,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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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與其他客戶間發生爭執、糾紛等情形時,須承擔自我責任並自費處理解決之,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或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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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本公司因本條款所定中斷本服務事由或其他事由,導致本服務發生中斷等情形,造成客戶或他人蒙受損害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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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即使終止本服務時,就客戶因終止導致之損害,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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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保證本服務不會產生任何錯誤、不受電腦病毒入侵與其他進行本服務期間之任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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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客戶使用本服務產生之損害,本公司於任何情況下皆不負任何責任,亦無義務賠償該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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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因電信業者、電力業者與其他相關業者業務產生損害時,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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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於使用本服務時如違反日本國或他國法令,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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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於本服務中提供之功能與資料皆屬研發中之項目,因此不保證可永久提供相同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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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服務之營運期間及日期,得視本公司情況進行變更或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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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各項之規定外,即使因任何理由致使本公司須負責任時,本公司就客戶之損害,就超過【5000日圓】或【過去1個月間客戶支付予本公司之對價金額】之部分不負賠償責任。且本公司不就附帶性損害、間接損害、特別損害、將來之損害及關於所失利益之損害負賠償責任。
■ 可分離性
即使本條款任一條款或其部分遭判斷為無效或無法執行時,本條款剩餘之規定及除遭判斷為無效或無法執行規定外之剩餘部分,仍持續保有完整效力。
■ 損害賠償責任
客戶行為符合本條款規定之禁止事項時,或本公司認定為侵害本公司或含其他客戶在內之第三人權利及利益時,本公司為恢復損害情形,並為確保正確順暢地使用、提供及營運本服務,可採取所有必要措施。
此時,客戶須負責賠償本公司或第三人蒙受之損害。
且,本公司於必要時可公開或提供該客戶之姓名、地址等個人資訊予調查機關或搜查機關備查。
■ 合意管轄
本條款之成立、效力、解釋及履行相關所有事項皆遵守日本國法令規定。客戶及本公司雙方間產生與本服務相關之糾紛時,該當事人雙方應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解決之。若無法以協商解決時,則以東京地方法院為客戶與本公司之第一審專屬合意管轄法院。雙方當事人合意就本契約或因本契約所生之所有糾紛或交易不適用聯合國1980年有關國際商品買賣契約之維也納公約。
附則
本條款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
本條款於2018年2月20日修訂。